智通财经APP讯,山西路桥(000755.SZ)发布公告,近日,公司相继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2020)晋01民初977号、981号、982号、989号、1008号-1037号、1057号-1076号、1077号-1083号、1085号-1097号、1099号、1100号、1103号-1116号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合计90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邱越贤、曹双玲、邵云静、赵凤尧、丁永军等90人。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邱越贤、曹双玲、邵云静、赵凤尧等90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21.55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原告认为因被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使其受到投资损失,原告购买股票的时间在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的判决或裁定,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