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获悉,工信部向计划在港上市的深圳五洲龙汽车发布新能源汽车骗补行政处罚书。要求其停止生产和销售FDG6112EV型纯电动客车和FDG5020XDWEV1型纯电动流动服务车,且暂停其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并将其问题车型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剔除。同时还要求其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
关于骗补事件,智通财经了解到,深圳五洲龙汽车此前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54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574万元。
此外,智通财经了解到,此前有媒体就骗补事件对深圳五洲龙汽车进行采访,询问“骗补”事件对深圳五洲龙港股IPO进程影响时,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实质上还是名义上肯定会对上市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还没严重到不能上市的地步”。
除此之外,工信部还向河南少林客车、金龙汽车、奇瑞万达贵州客车等三家车企发布新能源汽车骗补的行政处罚书,要求停止生产和销售问题车型并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且暂停上述三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并将问题车型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