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滨化股份(601678.SH)发布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峰九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许峰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现将警示函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许峰九于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期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文广为许峰九之子,在上述期间通过自有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该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对许峰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