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转型升级”发展目标 协鑫新能源(00451)附属拟出售4家附属公司若干股权

协鑫新能源(00451)及保利协鑫能源(03800)联合公布,于2020年12月1...

智通财经APP讯,协鑫新能源(00451)及保利协鑫能源(03800)联合公布,于2020年12月10日,该等卖方(苏州协鑫新能源及广西协鑫新能源)与买方威宁能源订立该等购股协议。根据该等购股协议,该等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于钦州鑫金的70.36%股权;于上林协鑫的67.95%股权;于南宁金伏的全部股权;及于海南天利科的全部股权。该等购股协议项下的代价总额约为人民币2.913亿元(单位下同)。

于该等出售事项完成后,该等目标公司及上林县鑫安(为南宁金伏的附属公司)将不再为协鑫新能源及保利协鑫的附属公司。因此,于交割后该等目标公司及上林县鑫安的财务业绩将不再于协鑫新能源及保利协鑫的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公告称,为配合其“转型升级”发展目标,协鑫新能源持续推进轻资产模式转型。协鑫新能源集团及保利协鑫集团的负债将减少约9.79亿元。

同时,该等出售事项所得的现金约2.95亿元将用于进一步偿还债务,经参考协鑫新能源集团于2020年6月30日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后计算,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将降低约0.5%,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于该等出售事项完成后,协鑫新能源集团与威宁能源将进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协鑫新能源集团于中国现有的光伏电站的合作机会。协鑫新能源与威宁能源正积极推进其他批次的出售事项,双方计划在不久的将来能达成及落实签署更多出售光伏电站事宜的协议。

据悉,买方为威宁能源,其股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股份代号:873359),主要于中国从事新能源光伏发电及可再生水力发电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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