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控股集团(00884)宣布,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旭辉(中国),于2016年12月30日与永升订立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为期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两日),并确保该等条款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订约方或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的条款,就各项现有服务协议订立补充协议。所有现有服务协议将维持十足效力及作用,但现有服务协议受到年度上限的规限。
永升集团根据现有服务协议提供予集团的物业管理服务,涉及的历史交易金额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分别约为人民币9765万元(相当于约1.09亿港元)及人民币1.17亿元(相当于约1.31亿港元);及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八个月约为人民币7474亿元(相当于约8371亿港元)。
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曾发布有关出售事项的公告。于出售事项完成后,永升不再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并成为由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林中先生、林伟先生及林峰先生的联系人士控制的公司。永升因而为公司的关连人士,而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与永升集团之间的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构成公司的关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