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 Services Limited(前称渣打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渣打投资公司)因未有遵守《证监会强积金产品守则》(《强积金守则》)及《基金经理操守准则》所订的监管规定,遭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港证监)谴责及罚款300万元。
港证监的调查发现,渣打投资公司在2000年10月至2015年7月期间,前后有超过九年未有按《强积金守则》的要求,确保有至少两名关键人员具备最少五年管理退休基金或公众基金的投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