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雅利(00854)发布公告,根据联营公司弘威电子于2016年12月30日接获的法庭裁决,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驳回了剔除传票。根据高等法院2016年7月11日下达的法庭命令,清盘呈请(经修订)聆讯将于剔除传票完结后第二个周一进行,即2017年1月9日。
据悉,此前发布东芝亚洲针对弘威电子提起的与东芝亚洲声称弘威电子应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总额约为1530万美元有关的清盘呈请,弘威电子申请剔除清盘呈请。
资料显示,弘威电子是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目前间接持有弘威电子已缴股本的49%股本权益。弘威电子剩余51%股本权益由弘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弘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台湾注册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并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告称,由于弘威电子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东芝亚洲对弘威电子提出的任何法律索偿对该集团带来的最大潜在风险将局限于该集团持有的于弘威电子的股本权益。为免生疑问,该集团并未为弘威电子对东芝亚洲提供任何公司担保或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