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汉商集团(600774.SH)发布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汉阳区人民政府已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阳政征决字【2018】第13号),对汉阳区建桥片区旧城改建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依法实施征收,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依照该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经平等协商,公司与征收部门武汉市汉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征收实施单位武汉市汉阳区建桥街办事处(以下简称“乙方”)将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甲乙两方应支付丙方的征收补偿的费用,经兴业公司评估,并经各方认可,甲乙两方对丙方房屋价值按1,498.62万元征收补偿。
该公司表示,本次被征收房屋原为汉阳区粮食局第一粮油食品经营部,公司于1998年取得其产权,目前账面净残值及本次房屋腾退搬迁等费用共计7.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