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士中国(00298)公布,于2017年1月5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广州庄士投资咨询作为卖方与买方深圳市汇聪投资订立出售协议,以代价人民币6450万元将出售股份售予买方。代价已由买方于协议签署当日以现金支付予卖方。
出售股份,即深圳公司5000万股已发行及缴足股款的股份(连同4000万股未缴股款的注册股份),合共相当于深圳公司约3.1%的股权。
上述深圳公司为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于2013年在中国成立,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亿元,并主要从事(其中包括)投资控股,物业投资及发展,以及融资业务。
深圳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除税前及除税后溢利净额则分别约为人民币1.67亿元及人民币1.22亿元。预计出售事项将为集团带来收益净额人民币1070万元。
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人民币6070万元,并会拨作集团营运资金。
于出售事项完成时,卖方将仍持有深圳公司1000万股已发行及缴足股款的股份,相当于深圳公司约0.3%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