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金银河(300619.SZ)发布公告,该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苏05民初1647号)等相关材料。该诉讼受理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
该公司作为原告认为被告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公司名称为“一种锂电池正负电极浆料生产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为CN201320293144.1)。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等侵犯专利号为CN201320293144.1专利权的行为;判令被告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及本公司为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800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