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南华资产控股(08155)发布公告,于2020年12月31日,南京电机(南华集团控股(00413)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沧州房地产(南华资产控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委聘协议I及委聘协议II。
委聘协议I,南京电机已有条件同意委聘沧州房地产代其就该项目提供前期开发管理服务,自生效日期起计为期合共12个月。委聘I的委聘总费用为人民币1200万元(单位下同)。
委聘协议II,南京电机已有条件同意委聘沧州房地产代其就该项目提供项目开发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规划及建筑),自取得土地证日期起计固定期限为36个月。委聘II36个月期间的总费用为5040万元。
其中,该项目指位于中国南京雨花西路262号的物业开发项目,面积约为9499.2平方米,用作商业、办公室及住宅开发。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吴鸿生及其联系人持有南华资产控股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4.92%及南华集团控股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1.22%。因此,南华资产控股及南华集团控股各自为吴鸿生的联系人。
公告称,该项目位于南京,有待开发。南华集团控股集团于南京并无其物业开发专业团队。另一方面,南华资产控股集团在管理中小型物业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南华集团控股董事会认为,该等委聘为规划及发展该项目最具成本效益及效率的方法,且该等委聘将不会损害南华集团控股集团于该项目的拥有权及未来由此产生的物业销售所得款项。
南华资产控股董事会认为,该等委聘将于委聘协议I及委聘协议II各自的期限内为南华资产控股集团提供稳定的正现金流量来源,而毋须承担重大商业风险。
南华资产控股董事会也认为,此乃南华资产控股集团扩展其物业开发组合至中国京津冀城市群及长三角地区的良机,从而提升其于物业开发领域的可持续性,且由于南华资产控股集团已于京津冀城市群拥有专业的物业开发团队,故其能够于该等委聘中享有规模经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