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乐歌股份(300729.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约为14.256亩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公司营销、研发总部。
近日,公司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称“出让方”)就上述地块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为人民币8137.32万元。
公告称,公司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是用于建设公司营销、研发总部,为公司营销、研发、运营及管理提供必要的场地,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