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菱控股(01318)就除牌覆核决定向联交所递交覆核要求

格菱控股(01318)发布公告,于2017年1月17日按上市规则第2B.06(2)条规定,就覆核决定向联交所上市(覆核)委员会递交覆核要求。

格菱控股(01318)发布公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2017年1月6日致函告知公司,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

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按上市规则第2B.06(2)条规定,就覆核决定向联交所上市(覆核)委员会递交覆核要求。公司将遵照上市规则的要求,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告知公众有关覆核聆讯的发展。

应公司要求,公司股份已由2015年6月2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公司股份将维持暂停买卖直至刊发进一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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