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远海能(01138)发布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石油消费需求复苏缓慢,石油运输市场供过于求的基本面尚未得到根本性好转,2020年四季度以来运价持续承压,且预计仍将在低位盘整。本集团在“十四五”期间(即2021至2025年)拟通过新增运力、淘汰老旧船舶,在优化运力结构的同时降低碳排放强度,为减缓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十四五”期间进一步优化船队的议案》,同意本集团在“十四五”期间择机优先淘汰10艘老龄外贸船舶,优化船队结构。该10艘老龄外贸船舶能耗高、安全管理隐患多、温室气体及硫氧化物排放高,在油运市场低迷期间盈利能力进一步受限。董事会认为,上述10艘老龄外贸船舶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船舶在2020年12月31日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上述船舶评估前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69亿元(单位下同),经评估后,可回收价值为13.28亿元。
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将相应减少本集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1亿元,并相应减少本集团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本集团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该等船舶未来的折旧费用将相应减少、经营成本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