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潼金(08299)发布公告,兹提述该公司日期2016年12月8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刘坚诉讼。于刘坚诉讼中,刘坚宣称根据俊山发展有限公司与其订立之日期为2016年5月3日的转让契据,俊山发展有限公司以200万港元的代价向其转让金额为1949.4万港元的声称该公司债务。
该公司谨此知会,在涉事各方的一致同意下,刘坚诉讼的法院聆讯日期将进一步延后,聆讯将于2017年3月14日后第一个通用日进行,但刘坚诉讼的具体聆讯日期尚未确定。
公告称,该公司近期已获李诚(该公司前执行董事、前任主席及现时主要股东)根据香港法例的规定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该公司的清盘呈请。李诚呈请中声称,该公司欠付其共1822.3万港元,包括贷款及薪酬。
李诚呈请的第一次聆讯已订于2017年3月15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进行。为免生疑,2017年3月15日并非该公司的清盘日期。
公司称,该公司正寻求法律意见并尽力对李诚呈请进行积极抗辩。鉴于上市上诉委员会有条件批准复牌建议,该公司正落实复牌建议,据此将进行集资计划以悉数清偿(其中包括)声称债务(倘核实)。
此外,该公司股票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