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迪信通(06188)发布公告,董事会获转让人(迪尔通及迪信通科技)告知,转让人连同刘氏家族于2021年1月29日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订立购股协议,转让人有条件同意将于完成时出售,而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有条件同意将于完成时购买待售股份,详情载列如下:
1.迪尔通将出售,而珠海华发实体产业将购买合共1.013亿股内资股(相当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3.83%及迪尔通所持全部内资股),总代价为人民币3.24亿元;及
2.迪信通科技将出售,而珠海华发实体产业将购买合共856.91万股内资股(相当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17%),总代价为人民币2744.59万元。
董事会获转让人告知,转让人于2021年1月29日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及刘氏家族订立一致行动人士协议。
根据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的贷款协议,转让人已同意向公司提供免息贷款,即根据购股协议应付转让人的待售股份代价减去转让人应付的相关税项。就此而言,迪信通科技应付公司免息贷款人民币2284.29万元,而迪尔通则应付公司免息贷款人民币2.69亿元。
根据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人已指示珠海华发实体产业,而珠海华发实体产业已同意向共管账户支付待售股份的代价,届时贷款协议项下迪信通科技及迪尔通向公司付款的责任将视为已履行。贷款的初步期限应为一年,而公司及珠海华发实体产业各自有权单方面延长贷款期限最长三年,惟经公司及珠海华发实体产业同意后,贷款金额的20%可于贷款到期日前偿还予转让人。
公告称,全球爆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全球经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尤其是零售行业。公司的线上及线下零售渠道因此持续面临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严峻挑战。近年紧张的地缘政治局势亦导致不利的贸易政策,对公司业务表现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的业务运营及财务表现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鉴于公司面临的严峻挑战,转让人拟根据贷款协议垫付贷款,为公司提供重要的流动资金支援。公司拟将贷款所得款项用作营运资金及集团的日常营运。
尽管贷款将为免息,且转让人与刘氏家族可能不会自订立购股协议、一致行动人士协议及贷款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获得直接利益,惟公司、转让人及刘氏家族认为,进行该等交易,整体而言,对公司、转让人及刘氏家族各自属合宜且有利。
此外,于本联合公告日期,除珠海华发实体产业将予收购的待售股份1.099亿股内资股外,珠海华发实体产业、香港华发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士(不包括转让人及刘氏家族)并无持有公司的任何股份或其他有关证券。
于完成后,珠海华发实体产业将收购或控制公司约37.99%表决权(包括待售股份及受托股份的表决权,其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分别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5%及22.99%)。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珠海华发实体产业须以现金就所有发行在外的内资股及H股(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或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者除外)提出强制性有条件全面收购要约。
待完成后,根据收购守则,就每股内资股现金人民币3.2030元;及就每股H股现金3.8429港元提起要约。H股要约价每股H股3.8429港元相当于人民币3.2030元。要约价较1月29日收市价每股H股3.59港元溢价约7.04%。
据悉,珠海华发实体产业及香港华发为珠海华发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由珠海市国资委全资拥有的国有企业。珠海华发为中国的一家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其业务主要在位于珠江三角洲南端的广东省珠海市进行。
珠海华发于1980年成立为全资国有企业,于珠海市国资委的直接监督下开展业务。珠海华发及其附属公司最初着重于珠海市的房地产开发,继而扩展至其他城市并进行多元化发展以涵盖其他业务。目前,珠海华发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六大业务,分别为城市营运、金融服务、房地产开发、产业投资、销售及贸易以及现代服务。此外,珠海华发及其附属公司亦从事其六大业务附带的其他业务。
根据购股协议,于要约结束后,要约人集团拟加强公司的战略管理及控制,并结合珠海华发的未来发展战略科学制定公司的战略目标。要约人集团拟于要约结束后维持股份在联交所上市。
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自2021年2月2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H股于联交所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