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00719)公布,根据淄博市城市建设规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淄博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拟征收公司所属(已完成搬迁),座落于张店区东一路14号,土地证号为淄国用(2001)字第A00607号土地,此次征收面积约为5.98万平方米,为工业二级地。
2017年1月24日,公司与淄博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签订《国有土地征收协》,根据有关评估报告,该宗地货币补偿款为人民币3710.95万元。
同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所属部分搬迁土地征收的议案。
土地征收完成,盘活了闲置资产,增加了公司收益。征收完成后,预计实现收益约人民币3145.95万元,对该期公司盈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