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江丰电子(300666.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37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组织各方逐项落实审核问询问题,及时通过临时公告方式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并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