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生态(300495.SZ)实控人拟变更为长沙国资委

美尚生态(300495.SZ)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徐晶夫妇于2021年2月...

智通财经APP讯,美尚生态(300495.SZ)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徐晶夫妇于2021年2月9日与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湘江集团”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同日,王迎燕女士与湘江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公告显示,王迎燕女士、徐晶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湘江集团分别转让5029.4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531.7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合计转让5561.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第一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80%,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7.41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12亿元。同时,王迎燕女士与湘江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为使湘江集团取得美尚生态的实际控制权,王迎燕女士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1.1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5%)的表决权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湘江集团行使。

根据约定,王迎燕女士后续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第一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且王迎燕女士持有公司剩余股份达到可转让条件后(王迎燕女士辞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及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合法有效产生之日起6个月届满之日)7日内,湘江集团与王迎燕女士签署第二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王迎燕女士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湘江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13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5%),第二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以7.41元/股或者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80%(以孰高为准)来确定。

若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实施完毕,湘江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湘江集团与公司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和良好的资源互补性,能与公司形成高度战略协同关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等原则,在产业发展、市场资源、金融支持及业务协同等方面形成全方位互动,进一步强化公司在生态修复、生态文旅和生态产品三大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共同打造美尚生态成为生态景观建设行业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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