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理集团(00806)公布,惠理基金管理公司及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由于没有如《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所规定,遵照基金的组成文件来管理两支基金(即惠理中华新星基金及惠理大中华高收益债券基金),以及延迟汇报上述事件。于2017年1月25日遭港证监谴责及分别罚款200万港元。
该两支基金曾发行超出其《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所规定的法定股本的数目。尽管事件并无表面的投资者损失,公司已采取补救措施改善内部监控及提升监督流程,并强化管理层资源。
拿督斯里谢清海及苏俊祺为惠理基金及惠理基金香港的董事,亦为公司的董事。港证监的谴责声明中并无提及拿督斯里谢氏及苏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