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盛虹(000301.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