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L INT'L(00243)发布公告,于2017年2月3日,该公司已接获有关股份要约项下合共39.18亿股乐亚股份的有效接纳,根据已公开的最近期已刊发乐亚资料,此相当于乐亚全部已发行股本及表决权约15.303%;及并无接获有关购股权要约的任何接纳。
于紧接要约期开始前,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1380万股乐亚股份,此相当于乐亚全部已发行股本及表决权约0.054%。
经计及接纳股份以及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的1380万股乐亚股份,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于合共 39.31亿股乐亚股份中拥有权益,此相当于乐亚全部已发行股本及表决权约15.357%。
公告称,股份要约须待有关乐亚股份的股份要约的有效接纳已于截止日期或之前收到,而其将导致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超过50%乐亚股份后,方可作实。因此,股份要约的该项条件尚未达成。
此外,该公司将继续审视该等要约的条件状况,特别是会否有任何情况足以成为该公司援引条件(iv)及(v)从而寻求根据收购守则的规定并在有关规定的规限下不继续进行该等要约。因此,该等要约可能会或可能不会成为无条件。
倘若不能援引条件(iv)及(v)以及倘若法院并无授出认可令并于其后颁令判乐亚清盘,乐亚独立股东及乐亚购股权持有人务请留意,展开清盘后作出的任何乐亚股份转让将为无效,意味着有关转让就管理乐亚清盘的所有相关或附带目的而言,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公告称,为提供更多时间予乐亚独立股东及乐亚购股权持有人考虑该等要约,该公司将其作出该等要约的截止时间及日期由2017年2月3日下午四时正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2月14日下午四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