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师傅控股(00322)宣布,于2月10日,卖方(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买方(一家由魏应州先生的胞弟大部分控制的公司)订立协议。根据协议,买方同意收购及卖方同意出售物业,总代价为人民币约2.16亿元。
买方同意收购及卖方同意出售物业,当中包括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年期为50年,直至2048年,作工业用途;及厂房及配套设施。
公告指,该物业过往由集团指定作自有用途。由于生产已搬迁至集团的新工厂,且物业自2014年10月起空置,出售事项将有助集团优化资源以及增加集团的现金流。
买方为一家由魏应州先生的胞弟大部分控制的公司。魏应州先生为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2(2)(b)条,买方为董事的联系人,故此为公司关连人士。
公告称,估计出售事项将产生净收入约人民币6000万元。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将用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现金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