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发展控股(01030)公布,兹提述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公告,内容有关发行于2019年到期的10.25%优先票据。
于2017年2月17日,公司宣布其已知会信托人及2019年票据持有人,其将于2017年3月20日悉数赎回所有未赎回2019年票据。
有关赎回价相当于有关票据本金额的100%,另加将根据契约计至赎回日期的适用溢价,及计至赎回日期(但不包括该日)的未赎回票据的应计及未付利息。
于公告日期,未赎回2019年票据本金额为3.5亿美元。公司将以其内部资金支付赎回2019年票据的付款。
于赎回日期进行赎回后,所有已赎回的2019年票据将会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