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实外教育(01565)发布公告指,公司注意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并将自2017年9月1日起生效。该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作出若干修订。根据该决定,民办学校的学校出资人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提供义务教育的学校只可设立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公司称,目前,该决定尚未生效,而地方政府机关尚未颁佈有关现有民办学校转型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学校的详细规则及法规,故此对该决定的诠释及实施仍然存在不确定因素。
公司指,该决定于生效后并不会对业务(包括目前营运及潜在扩展计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民办学校营运构成财务影响,原因为集团根据结构性合约透过公司全资拥有的实体向集团营运的学校提供服务,从而产生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