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祁连山(600720.SH)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简称“漳县公司”)于近日收到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漳县公司越界开采违法所得被没收,违法所得按照越界开采量2014.5万吨乘以水泥用石灰岩矿原矿单价3.01元/吨计6063.65万元;并处以20%的罚款1212.73万元;扣减原漳县国土资源局已处罚的25.31万元,共计罚没款7251.07万元。
2020年度,漳县公司已将该事项预计罚没款损失8118.44万元记入营业外支出项目,并确认为预计负债。公司在2021年3月20日披露的祁连山2020年度报告全文中对该事项进行了说明,漳县公司将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支付罚没款7251.07万元。该事项将影响公司当期税前利润增加867.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