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环球控股(00540)公布,于2017年2月28日,各契诺人与公司订立确认契据。于确认契据中,各方确认,自2014年7月21日,黄志坚已将其持有股份权益转让,而不再拥有任何股份权益起,不竞争契据从此对黄志坚不再具有任何约束。
公司解除因黄志坚于2014年7月21日之后进行不竞争契据规定的任何行动或遗漏(如有),而可对黄志坚行使或提出的任何权利、申索或行动。然而,黄志深及皓天控股有限公司仍受不竞争契据的条款约束。
于确认契据日期,黄志坚并无拥有任何股份权益,亦非身为董事。鉴于黄志坚,2014年7月21日起不再拥有公司任何股权,董事认为宜订立确认契据以彻底澄清有关不竞争契据的状况,并避免任何可能因不竞争契据的不明朗因素而进一步需要的时间及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