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金宝通(00320)发布公告,本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接获Altis Technology(Hong Kong) Limited(Altis HK)、Altis Technology Limited(Altis Technology)及Altis Global Limited作为原告(统称为原告)在香港高等法院发出的一份连带申索陈述书的传讯令状。
令状的被告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三间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子公司(CT Nova Limited、金宝通中国分销(香港)有限公司及Computime International Limited,)、本公司的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欧阳伯康及本公司的主要股东Solar Power Group Limited(统称为被告)。
于申索陈述书,原告指称欧阳伯康于其就任Altis HK及Altis Technology的董事期间,违反其受信责任,以及其他被告不诚实协助该违反,或作为从该违反中获得利益的知情收款人。原告亦向被告就洩露机密、促使他人违反雇佣协议、假冒及非法手段串谋提出索赔。
原告向被告就(其中包括)赔偿损失、归还损失利润、禁止未来不法行为的禁令及其他费用提出索赔,当中并没有指明损失金额。根据本公司目前评估,上述法律程序预计不会对本集团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本公司已委聘法律顾问,并将会于法庭上积极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