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江新能(600032.SH)公告,该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51元/股。
公告显示,由于本次发行价格3.51元/股对应的2020年摊薄后市盈率为30.03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也高于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公司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21年4月14日、2021年4月21日和2021年4月28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此外,原定于2021年4月14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21年5月7日,原定于2021年4月15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21年5月10日,并推迟刊登《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