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长城汽车(02333)发布公告,该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3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3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2.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