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先施(00244)发布公告,于伟禄5月7日公告所载事件后,于2021年5月10日,伟禄融资服务(伟禄的全资附属公司)与先施订立第二项建议项下的相关贷款融资协议,伟禄融资服务同意向先施提供最多1.52亿港元的有期贷款融资。
据悉,伟禄贷款融资按年利率十厘(10%)计息,并须于提取后12个月内或根据伟禄融资服务要求提早还款的权利偿还。根据伟禄贷款协议,先施须将根据伟禄贷款融资借入的全数款项用于向1.5亿港元贷款融资的贷款人偿还全部未偿还贷款和不时据此产生的利息以及先施根据1.5亿港元贷款融资所结欠的任何其他款项(如有)。
作为根据伟禄贷款协议作出动用要求的其中一项先决条件,先施已于2021年5月10日以伟禄融资服务为受益人签立担保文件,当中以先施的固定物业及资产作第一固定抵押;及以先施的业务和所有其他物业资产及权利作第一浮动抵押,惟受限于1.5亿港元贷款融资项下而贷款人并无履行及╱或解除之担保文件。伟禄一旦有权于先施任何股东大会行使逾50%投票权,或控制有关投票权的行使,并委任先施董事会的大部分成员,即伟禄融资服务须解除及╱或履行其于伟禄担保文件项下的所有权利、利益、所有权及权益。
据先施的法律顾问向贷款人确认,1.5亿港元贷款融资项下的未偿还本金额连同截至2021年5月10日据此应计的利息为约1.51亿港元。于2021年5月10日,先施已根据伟禄贷款融资提取一笔金额为上述约1.51亿港元的贷款,并已根据伟禄贷款协议项下订明的安排向贷款人的法律顾问送交一张金额为上述约1.51亿港元并向贷款人出具的支票。
伟禄的法律顾问已于2021年5月10日晚上获先施的法律顾问告知,贷款人的法律顾问已收到指示不会接收金额为上述约1.51亿港元的支票。因此,于2021年5月10日同一天晚上,伟禄的法律顾问已要求先施的法律顾问向贷款人的法律顾问要求提供确切安排、条款及条件的书面详情,以使1.5亿港元贷款融资项下的任何未偿还金额可于可行情况下尽快处理及完成悉数偿还。
鉴于有关事态发展,伟禄融资服务正准备采取合理行动,以便向贷款人悉数偿还1.5亿港元贷款融资项下的到期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