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国际控股(01187)公告称,已于5月27日获联交所知会,其已根据上市规则应用指引第17项,决定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该阶段预期于2016年6月8日开始。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将于其开始日期后六个月后届满。
据此,公司须于2016年12月7日前最少10个营业日呈交一份针对复牌条件,并且切实可行的复牌建议,而且复牌建议须遵守上市规则及所有适用的法例及规例。倘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结束前,公司并未呈交可行的复牌建议,公司的上市地位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