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云南铜业(000878.SZ)发布公告,公司所属企业楚雄矿冶于近日收到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核实,云南楚雄矿冶六苴矿床“刀把”Ⅳ期自2014年3月建设完成后投入采矿生产至今,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楚雄矿冶六苴矿床“刀把”Ⅳ期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处六十万元罚款。
楚雄矿冶已选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正在编制“刀把”Ⅳ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完成后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并按环评文件要求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公司将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所有新建项目严格遵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具体要求,做到环评不批复不开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