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酒店发展(00169)发布公告,3月27日,间接非全资附属桂林高新万达广场有限公司与万达商业管理就位于中国桂林市桂林高新广场的该等停车场物业订立停车场租赁协议,为期1年,可于协议届满时重续。
公告称,于公众缴费使用该等停车场物业前的期间,月租应为人民币10万元元(含增值税);及于公众缴费使用该等停车场物业的期间,月租应为万达商业管理于该等停车场物业进行停车场业务产生的收入(扣除有关税项及政府征费后)的60%。
此外,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估计万达商业管理、万达儿童娱乐及万达电影院线各自根据停车场租赁协议及各该等现存租赁协议分别应付桂林项目公司的总金额将不会超过人民币695.3万元及58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