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申萬宏源(06806)发布公告,有关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诉翁武游、林永飞、翁雅云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2021年3月11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翁武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申万宏源证券本金人民币9900万元;
2.被告翁武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万宏源证券自2019年3月21日起,以本金人民币99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3%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3.被告翁武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万宏源证券自2018年12月24日起,以本金人民币99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7.7%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
4.被告林永飞、翁雅云对被告翁武游上述第1至3项所确定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林永飞、翁雅云在履行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翁武游追偿;
5.若被告翁武游未履行本判决第1至3项的支付义务,申万宏源证券可以与被告翁武游协议以质押的1920万股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002656.SZ)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上述质押股票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质押股票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翁武游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翁武游继续清偿;
6.若被告翁武游未履行本判决第1至3项的支付义务,申万宏源证券可以与被告林永飞协议以质押的280万股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002656.SZ)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上述质押股票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质押股票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林永飞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翁武游继续清偿;
7.驳回申万宏源证券其余诉讼请求。
2021年6月4日,申万宏源证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告知书》,本案一审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