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招商证券(06099)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有关事项的复函》(机构部函【2021】1684 号)。根据该复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无异议。
公司将按照《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以及公司报送的试点业务方案,尽快完成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相关筹备工作,待通过验收后,正式开展基金投资顾问试点业务。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期限为一年,展业一年以后,公司将按照要求申请续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