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国元)因于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期间,在替客户处理第三者资金调动时没有进行适当查询及审查,以减低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风险,遭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谴责及罚款450万元。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国元在处理客户与未经核证及与客户无关连的第三者的大批频繁和不寻常资金调动时,没有进行适当查询及足够审查。单是两名客户所属帐户内的第三者资金调动,便已合计涉及6.653亿元。国元的高级管理层在没有进一步查询下,例行地处理及接纳该等声称为还款予或收取自“朋友”或“生意合作伙伴”的第三者资金调动。
该两名客户的帐户在数次获存入来自第三者的存款后不久,便被提取相等或相若金额的款项并转予数名其他第三者,而有关客户帐户于关键时间并无进行任何证券买卖。此等可疑交易模式明显意味着两名客户的帐户曾被用作寄存帐户或转帐的渠道。此外,有部分从该两名客户收取第三者资金的国元客户的帐户活动,与他们声明的资产净值或全年入息不符。
尽管出现上述可疑讯号,国元并没有识别它们为可疑交易及/或作出跟进,及/或没有充分地记录据称就该等交易作出的查询。
国元也没有妥善地落实及向相关员工传达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政策和程序。
证监会认为国元的行为违反了《防止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的指引》、《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指引》及《操守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