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包钢股份(600010.SH)发布公告,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7月20日、7月21日和7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标准。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钢集团”)均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