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00388)公布,按照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凡在股息派付日期起计6年后仍未领取的股息将予没收及复归公司。
因此,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派付,而于2017年5月27日仍为未领取的2010年度末期股息每股2.31港元将予没收及复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