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思太平洋(08147):原告之一就被告回避要约责任作出若干指控

其中一名原告Zhi, Charles已送达誓章,就公司首次公开发售前的财务报表;及该等被告于过去回避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6.1项下的强制性全面要约责任作出若干指控。

汇思太平洋(08147)公布,公司已于2017年2月17日接获原告Zhi, Charles、KimSungho、Kim Kyungsoo、Lim Hang Young及Joung Jong Hyun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向公司、Kor Sing MungMichael(公司副主席兼执行董事)、邓伟廷(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陈佳曦(CPIT股东)、杨武(公司股东)、CPIT Investments Limited(邓伟廷及陈佳曦分别实益拥有99%及1%权益的公司)(简称“CPIT”)发出的原诉传票。

原诉传票并无载列要求颁布有关法院命令的任何理据或原因,故该等原告作出有关行动的确实动机及法理依据并不清晰。其后,法院于2017年3月颁令,要求该等原告送达其支持原诉传票的誓章。

于2017年4月7日,其中一名原告Zhi, Charles已送达誓章,就公司首次公开发售前的财务报表;及该等被告于过去回避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6.1项下的强制性全面要约责任作出若干指控。

公司正就法律诉讼寻求法律意见并作出抗辩,并将于适当时候另作公告,以通知其股东及投资者有关法律诉讼的任何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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