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华映科技(000536.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林孙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具体内容:
林孙辰:
经查,你担任华映科技监事会主席期间,你母亲于萍女士名下证券账户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11日期间累计买入华映科技股票50000股,卖出华映科技股票25000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当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改进、学习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