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江新能(600032.SH)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绿能电力”)拟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能电力”)共同收购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华龙”)股权,其中绿能电力受让25%股权,浙能电力受让75%股权,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后适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增资。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在新华龙保持一致行动。
据悉,绿能电力由公司和浙能电力合资设立,公司和浙能电力分别持有绿能电力51%和49%的股权。新华龙为张北巨人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张北巨人”)40%股权的出资主体,除向张北巨人出资1000万元外,无其他资产,故张北巨人40%的股权评估价值即为新华龙的全部资产价值。
绿能电力拟受让石建辉先生持有的新华龙25%股权,转让价格为2003.30万元,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实缴1000万元。股权转让及实缴出资完成后,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拟将新华龙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新增注册资本1.5亿元,由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按出资比例增资,其中绿能电力新增注册资本3750万元,浙能电力新增注册资本1.125亿元。
公告称,张北项目作为“风光储”一体化的综合能源项目,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受让新华龙间接参股张北巨人,可促进公司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