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宇信科技(300674.SZ)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王野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王野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其配偶刘宇娜名下证券账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买入、卖出上市公司股票。
上述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