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香港通”微信公众帐号,原文标题《内地富人的财富“裸奔”!香港版CRS即将落地,严打避税逃税》。
据媒体报道,自今年年初起香港已启动与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CRS)工作的相关程序。香港作为内地富人境外资产配置最受欢迎的目的地,CRS的实施无疑会给许多在港拥有金融账户的内地投资者和相关企业带来直接影响,其金融账户信息将会被披露,在港资产将迎来“裸奔”时代。
目前,香港所有金融财务机构已经开始收集所有开户人包括内地居民在港金融账户信息,而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也于2016年10月14日要求中国境内金融机构从2017年1月1日起识别非居民账户并收集账户信息。2017年底,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因此,中国将于2018年就会开始与CRS其他成员国或地区进行首次信息交换。
内地居民在港金融账户将受影响
在香港CRS框架下,自动交换信息的金融机构包括:托管机构、存款机构、特定保险公司等。所有在港的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都被要求交换相关信息。
就交换的信息内容而言,涉及内地投资者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地址、居留司法管辖区、税务编号TIN、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等。而账户信息包括账户编号、账户的年终结余或现金价值,以及相关年度的利息、股息和出售财务资产所得收益的总款额。其中涉及的金融账户则包括:托管账户、存款账户、现金价值的保险合约及年金合约、投资实体的股权权益或负债权益等。
同时,从目前所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只要在香港拥有金融资产的非香港税务居民都是申报的对象。
比如,如果以内地身份在香港开设个人银行账户、购买有现金价值的保险或年金合同、建立离岸信托、实体账户或投资账户,基本上都会进入尽职审查程序,甚至复核审查程序和特别审查程序,从而成为香港金融财务账户在CRS中的资料交换对象,其所有账户信息将被交换至中国国税总局。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在CRS信息交换中,取消了如瑞士等国家的平稳过渡条款,香港特区政府不会把税务主动申报或税务特赦作为金融财务账户资料交换的前提。Elton分析指出,亦即,比如香港金融机构的客户是内地籍人士,一旦因为资料交换,即便客户可能为此遭受牢狱之灾或被追究逃避缴纳税款罪,香港仍然会进行资料交换工作。
香港保单何去何从
由于近年不少内地民众在港购买保单,面对香港CRS的推行,其将首先受到巨大影响。
波士顿咨询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联合调查报告显示,22%的中国高净值人士在境外资产配置中,优先考虑香港,而在配置的资产当中,金融资产和不动产是优先考虑的标的。另据香港保险业监理处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内地客户在港贡献的新单保费超过600亿港元,占全港815亿港元的个人业务新单保费比例为37%,额度和比例双双再创新高。
如果内地居民在港购买拥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且该保单持有人是香港法律规定下的非税收居民,香港保险公司就会把这些信息申报给香港税务局,再由后者交换至内地税务机关。(编辑/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