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铂科新材(300811.SZ)发布公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发行”)申请于2021年8月9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受理。
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案。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中止审核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中止审查。
公司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事项进行全面复核程序,待公司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正式出具复核报告经深交所审核确认后,恢复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