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丰集团(00546)公布,公司早于2017年4月12日披露,其有意于2017年5月16日赎回所有尚未赎回的可换股债券。该可换股债券于2018年到期按人民币计值以美元结算。
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已行使彼等的兑换权,故此所有尚未赎回的可换股债券截至2017年5月5日,已获兑换及配发为公司股份。因此,于赎回日期,概不用赎回可换股债券。
公司根据其于2013年5月23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所通过一项股东决议案,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
兑换完成后,可换股债券将被注销,并从新交所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