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晶科科技(601778.SH)公告,此前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晶科有限”)拟将其持有的宜兴品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宜兴品和”)、宿州盛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宿州盛步”)和宿州晶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宿州晶海”)各100%股权出售给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湖北新能源”)
晶科有限近日与湖北新能源正式签署《宿州盛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宿州晶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1年9月8日完成宿州盛步和宿州晶海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宿州盛步和宿州晶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宜兴品和的股份转让事宜正在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