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方控股(01831)发布公告,于2017年5月8日,改公司、卖方及担保人订立收购协议,据此公司同意收购卓耀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及所有股东贷款,代价为3.4亿港元,包括按金、现金代价结余、承兑票据及代价股份。
公告显示,卖方为盛天有限公司、百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明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威有限公司、丰泰有限公司以及富卫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卓耀9.09%、18.18%、18.18%、18.18%、18.18%、18.18%权益。
公司将于签署收购协议后七日内以现金支付可退还按金3400港元。于完成后,公司将以现金支付6850万港元;公司将透过发行本金额为1亿港元的承兑票据的方式支付1亿港元,有关承兑票据按5.5%年利率计息,并须于发行日期起计3周年届满时偿付。
此外,公司将透过按发行价每股代价股份0.25港元配发及发行5.5亿股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1.375亿港元。每股发行价较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275 港元折让约9.09%。
该公司表示,所收购的目标集团承继位于该项目地盘的一幅荒山荒地的租赁权,该地块发展计划包含一座影视城、一个媒体及表演艺术培训中心、一个多功能度假村、生态旅游园及旅宿场所,以供进行影视娱乐制作及游客接待和娱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