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五洲新春(603667.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2021年9月3日组织机构调研活动时,将未在法定媒体披露且未经验证的业绩推测数据泄露给有关媒体。2021年9月8日,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多处引用相关数据,公司股价持续异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峰、董秘崔翠平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