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协合新能源(00182)发布公告,于2021年10月8日,卖方(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浩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承租人(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襄阳聚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及融资人(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订立下列协议的方式协定融资租赁安排:卖方、承租人及融资人订立买卖协议,据此,融资人将向卖方购买设备(用于经营发电站的若干机器及设备),购买价为人民币3.50亿元,以便将设备租赁予承租人;及承租人与融资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承租人将于融资期向融资人租赁设备,作为代价,承租人须按季度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